为顺应新形势下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,12月26日上午,麻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利用周六休息日,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内容及民政部、省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,全面学习婚姻登记办理中的新变化、新要求。 会上,全体人员逐条学习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法律条文,从疾病不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,到30天离婚冷静期的设置、婚内财产、债务等各方面与人们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。通过学习《民法典》,继续学深吃透《民法典》涉及婚姻方面的法律条文,不断提升大家业务水平,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。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还集中学习了民政部、省民政厅相关文件精神,并对相关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。重点学习了婚姻登记方面的内容,并就离婚冷静期规定、离婚协议签订、婚姻撤销情形、婚姻登记中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重点培训,特别是对办理业务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。此次业务知识培训对婚姻登记员熟练掌握《民法典》中婚姻登记政策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。使婚姻登记工作有法可依,真正做到通篇学、精准学、重点学。 参会工作人员就“离婚冷静期”等新规内容进行了讨论。大家一致认为,建立婚姻冷静期制度有利于解决冲动离婚的问题,给当事人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留有充分时间,可以促使夫妻双方更加冷静地考虑如何处理婚姻关系,理性解决婚姻家庭中遇到的问题,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。 通过这次学习,市婚姻登记处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婚姻登记业务水平,尽快领会有关制度和精神实质,为各项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,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更好的服务于群众。 下一步市婚姻登记处将加强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宣传力度,向群众阐释好婚姻家庭编中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,让群众及时了解婚姻家庭中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条例。 编辑:谈佳林含笑 来源:麻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监制:吕岚邹世豪 欢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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